1、大巧若拙李丽云事件,大道于简京华时报李丽云事件的版面设计以便于阅读为最高原则李丽云事件,简单明快一目了然2小报报型,大报风范双面彩印4开报型符合现代都市读者节奏紧张空间狭窄的阅读特性内容取舍以读者的需求为最终标准,以市场导向为根本诉求形式不拘一格,内容大俗大雅在重大事件重要选题上版面有突破创新,8个;“李丽云”死于肺炎恶化2007年,著名的李丽云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重视,孕妇李丽云因感冒在男友的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医院,却被发现病情严重,必须马上手术治疗但是其男友肖志军坚决拒绝签字,医院也就只好眼生生地看着这名患者走向死亡这件事情是一个悲剧,当然,其男友肖志军有着愚昧的一面,他的短见无知与固执,最终是导致了李丽云死亡的;2007年11月23日,“丈夫拒签手术单致孕妻身亡”一事中死亡孕妇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从广西柳州赶到北京面对女儿离去的事实,李小娥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切,愤怒地用矿泉水瓶猛砸女婿肖志军此图为本报记者夏永摄,荣获第16届年度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突发类新闻单幅金奖2006年4月7日,羊坊村工作人员;李丽云的悲剧源于幻想与麻木,她的死亡事件揭示了一系列深层次的社会问题2007年11月,李丽云与肖志军在北京一家诊所就医时,因病情严重被建议转至大医院,然而肖志军的经济困难和李丽云的幻想阻碍了救治进程在朝阳医院,尽管医生诊断出重症肺炎,但肖志军拒绝签字导致手术无法进行,最终酿成了悲剧李丽云的个。
2、因此,为达到此目的,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有第一,是对比苏文,对肖李事件的各种反响材料进行重新梳理,这既是为立论积聚基础,又以此点明或暗示苏文的分析在法律社会学意义上是“输在起跑线”第二,是回到苏文本身,指出由于第一方面的缺陷,苏文的论证过程基本上是在逻辑规范和假设层面上的“自;11月21日下午,湖南籍来京务工人员肖志军揣着100元钱在寒风中陪妻子李丽云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看感冒的时候,肖志军没有想到,妻子李丽云因为自己拒绝剖腹产手术签字,最终死在医院里北京晚报11月22日 事件发生后,一场谁将为此次死亡负责的伦理大战,就此展开 然而,笔者想到的却是事情的另。
3、1规定了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

4、类似案例中,2007年北京朝阳医院孕妇李丽云因男友拒绝签字剖宫产死亡,暴露出家属决策权滥用的问题家属的“为孩子好”需以产妇安全为前提,而非以生命为代价2 医院责任规避风险与人文关怀缺失医院在事件中存在两大问题过度依赖家属签字以“家属不同意”为由拒绝手术,实质是规避医疗风险根据;尽管如此,李丽云父母起诉医院的事件并未改变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李丽云的死亡无因果关系然而,这起事件促使了相关法律的修改,以应对类似紧急情况此案提醒李丽云事件我们,完善制度以避免类似悲剧重演至关重要,而非仅仅指责制度问题参考资料1民法典2是非与曲直3北京朝阳医院;在司法实践中,2007年11月,在 北京 打工的孕妇李丽云难产,生命垂危,其男友肖志军却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医生与护士束手无策,3个小时后孕妇死亡,孰是孰非,莫衷一是侵权责任法的这一人性化条款,将赋予医疗机构更大的抢救危重病人的权利,既解决了目前医疗纠纷的一个困局,又保护了患者的合法。
